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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购资格审查再升级是否是画蛇添足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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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海发布限购套数最新规定,将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在最新规定中,即日起,在上海已取得产证,已网签备案,已取得新房入围获得认购资格等3种情况,在购买二手房查询名下套数中,均认定为购房套数。增加规定:购房者已经获得一手房认购资格的,也将被认定为购房套数。相关人士解释称,购房者在提交认购新房资料审核、获得认购资格后,已被相关查询系统“锁定”。购房者若未成功选房,其购房套数将被自动“解锁”。此举将有效打击一边“打新”,一边买二手房的行为,这是上海坚持落实“房住不炒”的又一新举措。

我们先来看看限购资格审查是怎么回事吧!

在执行限购政策城市,首先购房者必须具备在该城市购房资格然后才可以买房子,一般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限购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以后再办理网签等事宜。

在济南市,购房者如果想买新房子,通常是在售楼处选好房子以后,交定金,然后办理限购资格审查,签订网签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会先落实买房者的购房资格,签订完买卖合同后,在网签之前办理买方的限购资格审查,而且要输入预购房屋信息,然后网签过户。

通常情况下,只要是办理了网签,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系统中就会体现网签合同备案,不会出现一个购房者同时购买新房和二手房的情况,只要一个网签成功系统就自动提示不能再购买另一个!

上海市却将新房认购资格等同于名下有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不能在二手房和新房之间犹豫不定,即便新房认购资格有效期短,也会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既然,一个自然人不可能同时既购买新房又购买二手房,为何不能一份限购资格审查结果通用新房和二手房呢?

让购房者省省心吧!

希望其他城市慎重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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