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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要谨慎,说的不光是选房,还有保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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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还指望买房之后可以一夜暴富,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但是,指望用购房来抵制通货膨胀还是可以的。至少购房后财产能够得以保值。房子具有居住,租赁,抵押,抗通胀,变现传承以及其他诸多金融功能。所以,就算是现在市场下行,楼市依然不缺乏购买者。只不过,现在的购房者越来越专业,购房目的越来越明确,购买行为越来越谨慎。

说到谨慎,不得不说一下票据的保管问题,这个才是购房过程中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之一。首付、全款、税费等等都会有票据。有的人觉得反正钱已经付过了,票据没什么大用。随手一放就找不到了。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这些票据很重要,重要到什么程度呢?这些是你的付款证明,在以后的办理相关程序中会用到,丢了影响会很大的!

首先、购房发票

这是购房的重要凭证之一,在办理产权证,缴纳契税或者是提取公积金的时候都必须提供。另外,如果将来房子要出售的时候。发票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材料之一。如果是贷款购房,在拿到首付发票的时候不慎丢失的话还好,不比过分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悔收到全款的发票,对于后续业务办理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如果是全款发票丢失,那就需要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发票开具方、发票取得方、金额、发票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其次,契税发票

契税发票是核定房屋原值的重要凭证,是由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也是缴税情况的记录。在房屋过户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契税发票的。一旦出现丢失是无法补开的,需要购房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去档案馆查询调档,开具一份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效力等同于契税票。

最后、购房合同

从签订购房合同,到真正意义上的购房结束。购房合同会经历3个不同的阶段,其中每个阶段如果出现丢失的情况都有不同的补救方式。

1、未做预售登记

这个时候合同丢失最简单,只要补交工本费就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并将原剩余合同作废即可。

2、做完预售未办理贷款

这个时期出现合同丢失情况首先要在登报声明合同作废。期满之后拿报纸到预售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不同地区对刊登声明的报纸要求不同,具体还是需要询问当地有关部门,一般声明周期为3个月。

3、做完预售并办理贷款

此时合同丢失最为麻烦,除了要登报声明重新补办外还需要与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拿到银行进行抵押。因为原合同与新合同的合同号不同,尽管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根据合同法约定,借款合同发生变更需要与银行签署变更协议。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也就是购房者承担。

现在,你还觉得购房过程中的发票与合同没有用么?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在购房之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票据以及合同。虽有补救措施但其中涉及的部门很多,流程也非常的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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