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日前,南海区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购房后未及时缴纳房地产交易税费和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重要风险告知书》。其中明确,购房后未及时缴纳契税和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可能造成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也可能造成难以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其中,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日期,是个人销售住房能否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重要判断因素之一,按规定缴纳契税也是进一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前提条件之一。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佛山市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增值税、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销售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非房改房的购房日期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则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告知书同时指出,目前,房地产项目均采用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存在因项目公司注销或联系困难等导致难以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风险。因此,南海住建局提醒广大购房人注意:如因购房人的原因,在购房后未能及时缴纳契税和办理不动产证而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经济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增量房契税缴纳如何办理?
增量房契税缴纳分为网上办理和门前办理两种方式。
其中网上办理步骤为:进入“佛山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