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3日讯11月13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暨“全链条”不见面办服务的新举措进行解读,济南市大数据局总工程师王越介绍到,济南市实现在交房当日,购房者收完房,不必跑不动产登记大厅,直接网上申请,便可轻松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新建商品房办证“零跑腿”、不见面办理。
据悉,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实现网上不见面办理是济南市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打造不动产“云登记”服务品牌的又一项新举措。前期,济南市大数据局已经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金融机构联办平台,24小时自助受理平台,公证、法院协办平台,完成了7万余笔涉及企业购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房屋坐落、面积和用途的变更登记、金融机构贷款抵押等“不见面办理”,占该类业务总量的70%,每年可减少办事企业和群众跑腿万人次,减少申请资料万份。
进行新建商品房网上不见面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注册及申请:申请人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或泉城办手机APP注册用户并登录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首先进行网上身份识别,再根据提示输入网签合同号,查看并确认网签信息、房屋信息及测绘图纸、贷款抵押、契税减免等信息,上传购房发票后,在申请书上进行电子签名,即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
2、网上缴税和缴费:购房群众完成网上申请后,登记机构及税务部门会根据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共享信息,完成网上审核,并将相应的审核结果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及12短信平台及时通知给申请人,由申请人通过山东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税平台扫码缴纳契税、通过市政务服务网扫码缴纳登记费。
3、领取证书:完成登记费及税费缴纳的购房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另外,群众获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渠道有以下三个:
一是电子证照。在收到领取证书短信通知后,购房人可登录“泉城办”APP查看本人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卡包”-“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通过人脸识别后,查看本人名下的“不动产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应用于不动产交易、抵押,也可用于公积金提取、办理营业执照等多个政务服务领域。
二是通过EMS邮寄发证,申请人在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可一并提出不动产权证书的EMS快递服务,录入具体的快递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即可,目前除购买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房屋的购房人,多数区县已经实现证书的免费寄送。
三是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现场领取证书,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亦可在大厅窗口缴纳税费和登记费。
闪电新闻记者段嘉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