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为了避税,
网签合同只写了原合同价格的20%,
不料中途出现变故,
买卖黄了!
房东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确认定金归其所有。
买家却拿出网签合同抗辩,
要求以网签合同的价格完成交易,
否则要求房东两倍返还定金。
请看本期案例!
案情回顾
张女士有一套房想要出卖,于是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买家,双方按照日常的卖房流程看房后,签订了买卖合同,张女士收取了2万元定金。
然而过户当天双方去网签的时候,买家却对张女士说:“为了过户省点税,我们网签合同就价格写低一点,你看如何?”张女士觉得这样写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就同意了,于是双方在网签合同上写了一个只有原合同价款20%的价格,中介按照该价格为双方做好了网签。
网签之后,双方就过户付款发生了争议,买家既不付款,也不配合张女士解除网签合同。张女士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确认定金归张女士所有。
可令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买家到法院应诉答辩时,竟拿出了双方当天签订的网签合同。
“
我们已经对房价进行了重新协商,协商后重新签订了网签合同,因此原来的合同已经作废了,我应当按照网签合同支付余款,你应当按照网签价格把房子卖我,若不同意,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听到买家的抗辩,张女士惊呆了,但是这份网签合同确实是双方一致同意签署的,也是中介亲手操作网签,张女士对当天答应低价网签的事情追悔莫及。
法院判决
案件受理后,面对两份截然不同的合同,法官联系了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进行了解,要求中介出庭作证说明情况后认为:
中介方是与原、被告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且其证言能与原告陈述、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