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及-学年度教学计划,结合武汉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武汉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年1月11日-1月20日,2月13-2月15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14:30-17:00)
二、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学生:家庭迁居,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到本区。
需提交材料:
(1)《转学申请表》(在申请转入的学校领取);
(2)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包含“全国学籍号”、原学籍所在学校、年级等信息);
(3)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凭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居住证。
需提交材料:
(1)《转学申请表》(在申请转入的学校领取);
(2)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包含“全国学籍号”、原学籍所在学校、年级等信息)
(3)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转学办理流程:
各小学、初中负责受理学生及家长的转学申请及相关转学材料。如果转入学校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辖区范围内转学学生,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区教育局协调,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市教育局工作要求,我区所有民办学校各年级中途不得接收转学生。
2.已在本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区内转学。
五、
区教育局
沌口片:-
汉南片:-
武汉经开区教育局
年1月10日
出品:武汉经开区工委宣传部
武汉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区教育局综合业务科
编辑:吕作璐蒋秋雨
制作:王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