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购房合同对于业主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购房合同在很多情况下都能使用到,比如在办理户口,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候,还有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因此很多业主都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但是在生活中,也不乏一些粗心大意的业主,一不小心就把购房合同丢失了,此时该怎么办呢?小编提醒,如果购房合同丢了,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一、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1、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做预售登记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在房管局做过预售登记,那么在这种情况就补办购房合同比较简单了。购房者只需要将剩余的购房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即可。
2、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并办理按揭贷款
其实这种方法是最麻烦的,购房者不仅需要办理情况3中的手续,还要与办理按揭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新的购房合同将取代原来的购房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3、购房合同已经做过预售登记,未办理按揭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丢失合同的话,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购房合同作废声明(刊登声明的费用需购房者支付),直到期满之后,持报纸去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登记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二、购房合同丢失有什么后果?
1、购房合同是公平公正合理买卖的协议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2、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购房合同是存在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3、购房合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不管不动产权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重要且不可缺的,如果没有了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比如房屋质量问题等问题),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因此,购房合同至关重要,业主一定要妥善保管。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购房合同在整个购房过程中都是极为重要的,需要用到它的地方非常多,一定要保管妥当,另外,要注意的是,不止购房者自己可能会弄丢合同,银行、开发商、律师等都可以会发生丢失合同的情况,因此在有购房合同等材料进行交接时,记得要求对方给一份盖有公章的已收证明,并附上经手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