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在西安市城北西派国际社区购置了两套公寓房,其中一套所签合同显示房屋产权为70年。前不久售楼部打来电话称,合同填错了,房子的产权只有40年,需要朱先生配合修改合同。平白无故的少了30年产权,这下朱先生不愿意了。
“我当时路过西派国际社区的售楼部,觉得他们的楼盘位置还挺好的,价格也合适,当时也没多想,就直接购置了两套公寓房。”朱先生说,“合同上一套是70年的产权,一套是50年的产权,我也没多想,直到前几日售楼部通知我,其中一套的合同签错了,把40年产权的房子签成了70年产权,希望我能配合他们更改合同。”
这就让朱先生不满意了,“且不说产权平白无故少了30年,即便真的是签错了,这个重大错误也应该由开发商售楼部承担吧。”朱先生说。“这个错并不是我造成的。”
1月15日。华商报记者陪同朱先生一同来到了位于北二环附近的西派国际社区售楼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朱先生所购房屋所属地块的土地证,确实是40年产权。“当时和朱先生签合同的时候工作人员疏忽用错了合同模板,导致他购买的一套公寓产权只有40年,却签成了70年产权。”该负责人说,“这个错误确实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给朱先生造成的不便也深表抱歉。”
双方协调后,售楼部这边提出的无赔偿配合对方修改合同的处理方案,朱先生表示拒绝。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业主有权拒绝配合修改购房合同。合同中,将年限40年写成70年,是因开发商的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至于开发商是否存在消费欺诈,业主还需要补充相关证据,比如,销售时销售顾问的承诺、宣传册等。如果存在消费欺诈,开发商则需承担消费欺诈的相关责任。
赵良善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经解决。
华商报记者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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