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证报
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获悉,当前,北京市管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执行5年以下(含5年)2.6%的利率,5年以上执行3.1%的利率。缴存职工新购房,可按新利率执行。另外,市管存量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于明年1月1日起调整。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介绍,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和3.%。对于正在还款或贷款已放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于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对于年10月1日后新申请或尚未放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按五年以下(含5年)2.6%、5年以上3.1%执行。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和3.%。
多地发文纷纷下调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北京外,目前已经有杭州、无锡、郑州、南宁、石家庄、天水、泸州、襄阳、宜昌、济南、淄博、枣庄、日照、潍坊、东莞等多个城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0月8日,“杭州公积金发布”
针对此番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优惠力度,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以当前东莞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9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1万元、月供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48.3万元、月供元。
在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套住房,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一是申请人及其家庭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无住房登记记录;二是申请人及其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申请人所购住房为非双拼房。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分析认为,公积金是购房者重要的金融贷款之一,也是为了买卖房屋设立的专项贷款资金,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优先选择的贷款方式。本次公积金下调主要针对首套房,再次体现了信贷政策对刚性需求的支持。
市场有望企稳
“除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外,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四季度,在多个政策的加持下,助力市场信心的改善,市场有望加速修复,预计能够达到明显的效果。”王小嫱表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市场整体出现了逐渐企稳的迹象。从趋势看,随着更多维稳楼市政策的出台,市场有望在年末逐渐出现单月同比持平的情形。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若政策持续发力,各地配套政策持续跟进和落实,购房者置业情绪有望继续修复,四季度新房市场或逐渐企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