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为买到了心目中的理想房屋,却发现合同签下的是另一套售价万的别墅,为何之所以“货不对板”,是因为买房人没看门牌号跟着中介看错了房,闹出个大乌龙。2月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判决撤销购房合同,退回万定金。
陈先生想购买一套别墅,便找到广州某中介公司介绍房源。现场看完房子后,陈先生对这套带有平方米花园的毛坯别墅十分满意,没几天就和“房主”李女士、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万成交并支付了万定金。
可当陈先生再次到现场准备给房子做装修设计时,却发现购房合同中的房号和自己此前看中的房号不一致,合同中李女士出售的和中介带去看的并非同一栋,而是互为“邻居”。自己看中的是带大花园的毛坯别墅,而李女士出售的却是已经装修且花园面积明显较小的一套。
陈先生立马联系中介公司,经核查,发现是中介公司带其看错了房源,陈先生意向购买的别墅并未在该中介公司放盘销售。
随后,陈先生以其看错别墅,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退回定金,却遭到李女士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合同,退回定金等。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陈先生与李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李女士返还陈先生支付的万元定金及利息。
目前该判决现已生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顾丽娟表示,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但在处理这件“大事”时,很多人却会忽略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而这些“小事”未处理好,有可能会导致买卖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是经济损失。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