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的通知,从稳定扩大大宗商品消费、强力推进冰雪消费、持续推动文旅消费、大力提振餐饮消费、加快推动教育消费、扩大升级健康消费、有序推进住房消费、深度挖掘农村消费、强化政策扶持助力消费九个大方面全面提振消费。
其中,在“有序推进住房消费”中提到:
1、加大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7.5万户,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满足特殊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支持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的相关要求。
2、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快建设吉林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房源信息核验、中介机构备案和信用信息、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规范住房租赁行为。建立联合查处机制,重点打击“黑中介”,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3、引导农民进城购房。有条件的县(市)继续扩大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试点,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在“持续推动文旅消费”中提到:
指导各地发挥产业优势,鼓励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全省夜间文旅经济形成多元经营业态,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综合文化站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适时推出“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和“冰雪季”系列活动,集中推出一批精品线路、特色活动、惠民措施,引导消费者“逛景点、住酒店、看大戏、购特产”,拉动吃、住、行、游、购、娱等延伸消费。
大力促进假日旅游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将带薪休假与法定假日连休。发展周末文旅经济,充分释放本地消费。
在“大力提振餐饮消费”中提到:
释放餐饮消费潜力。完善减免房租、降低税费、延期还本付息等相关扶持政策,降低餐饮企业经营负担。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要求,鼓励餐饮企业加快创新经营模式,加强与网络平台合作,推动“互联网+餐饮”发展。
加快发展夜间消费。鼓励各地打造夜间消费示范步行街,创建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利用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其建设、改造和提升给予支持。适当放宽夜间外摆摊位限制,引导夜间摊位规范发展。鼓励发展老字号、品牌餐饮、时尚酒吧、精品购物等业态,打造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经营特色鲜明的夜间经济品牌。组织开展好夜宵美食节、啤酒节、艺术节等餐饮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