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高企,库存超高,农民成了“救世主”?
大力提高城镇化之下,鼓励农民进城落户成为了主旋律,各地都颁布政策解决农民进城落户问题。然而有些地区把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与房地产联系了起来,尤其是一些库存积压严重的小县城,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鼓励农民进城落户,而是为了农民能够进城买房。
为此有县委书记站在为房地产呐喊,口号喊得震天响,鼓励公职人员“买了一套买两套,买了两套买三套、四套”,只是不知道这个钱从哪里来?即便这些公务员们每人买个三套、四套,对于高库存的县城房企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于是农民群体就成为了买房“主力军”,这是无可厚非的,城里人基本上已经有了至少一处住宅,甚至不少独生子女家庭有多套住宅,除了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以外很难再购买新房。
而这些小县城以及人口外流较多的城市,在“房住不炒”的主旋律之下很难有足够的吸引力来吸引外部购房者,甚至还要面对人口大量外流问题。那么,只有农民这个群体是唯一的突破口,所以就把主意达到了农民身上。
多地促销政策出台,涉及农民宅基地
在疫情等因素影响之下,这两年全国经济大环境都不好,导致购买力下降,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房价炒高、库存超高的县城房地产企业,不能够大幅度降价,毕竟有“限价令”在那里挡着,于是不能降价就只能从侧面来鼓励买房。
例如江苏泰兴,进城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为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
再如安徽潜山市,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
除此外,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也就是说农民退出宅基地不仅能得到五万元的一次性补偿,在复垦以后还能得到三万元一亩的奖励。
《农民日报》对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做出评论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给出多种优惠政策,看似很是不错的条件。但是真的好吗?还是忽悠农民?
在8月18日的《农民日报》上刊载评论文章《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能不算后路账》。
文章指出:鼓励农民进城对于那些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确实有需求离乡进城的农民来说,此时恰逢政策“东风”,降低了购房成本,增加了“进城买房”的含金量,未尝不是一次不错的机会。然而对于那些虽有进城愿望,但暂时没有足够的能力购房的农民来说,举债进城,就要慎之又慎。尤其是把“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作为农民获得进城购房补贴的条件,更要特别审慎。
现实条件也确实如此,宅基地在农村具有唯一性,是农民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主要保障,土地和宅基地是农民满足基本生活的条件,农民在农村可以用极低的成本在生存。
然而进城以后,面对数十万的房贷,各种物业费、燃气费等等的杂费,再加上吃穿用度,相较起来花销很大。如果居住在县城还没有稳定收入了话生活将无以为继,那么就会形成“城市贫民”。
如果保留农村宅基地,对于因失业、因病、因社会经济大环境下滑导致进城失败的农民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天然的退路,是可以重头再来的“蓄力池”、“避风港”。这绝对不是区区五万元可以比拟的。
后语
而且宅基地具有唯一性,农民拥有农村住房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耕地承包权以及集体经济权益,随着乡村振兴不断实现,未来土地权益将会无限增值,这更不可能是区区五万元的事情了。
更何况宅基地复垦以后通过“地票”形式交易给城市每亩最少可以达到几十万乃至数百万元,更是被“忽悠”成了每亩三万元。
因而为了现在和以后的利益,即便农民进城买房也要保留宅基地等在农村的所有权益。哪怕不值钱,当有一天老了,至少我们还有根可以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