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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1/4 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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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和昌·莱蒙都会小区销售中心

花76万元购房只给我开了66万元发票,还有10万元要不到发票。在3·15来临之际,南昌市民李女士向记者投诉道,她于年在和昌·莱蒙都会小区购置了一套公寓,并一次性支付了76万余元的全款,这其中却有10万元房款未计入购房合同总价内,也未开具正规发票,她怀疑自己被开发商套路了。对此晨报记者展开了一番调查。

业主投诉

花76万元购房只收到66万元发票

据李女士回忆,她于年9月来到位于红谷滩区的和昌·莱蒙都会小区销售中心看房,当时有一名穿着工服的赵姓售楼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并向她推荐了该小区商业中心B12地块的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

当时这个售楼人员跟我说,这套公寓的原价81万元,现在作为‘工抵房’来卖,只要一次付清76万元全款就能买到了。李女士回忆道,她缴纳完全款后,便拿到了一张66万余元的发票和一张10万元的收据,售楼人员告诉她10万元是工抵房费用的收据,后期可以换取正式发票。当时李女士没有多想,我以为这是我交的房款中的一部分。直到当年9月25日,李女士拿到购房合同才发现,自己购买的这套公寓总价就是66万余元。那么,问题来了,当初购房时她支付了76万余元全款,还有10万元到底去哪了呢?此时,李女士想起还有一张10万元房款收据,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她多次向售楼人员索要该收据的发票均无果。无奈之下,李女士向媒体求助。

记者调查

10万元收据盖有第三方公司公章

接到投诉电话后,记者便前往现场核实李女士所投诉的内容。根据其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该公寓总价为元,出卖人为南昌莱蒙置业有限公司。《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上也显示,该套公寓合同总价为元。

另一张10万元的收据显示,收款事由一项写有李女士所购公寓的房号,入账日期为年9月7日,并盖有公章:南昌启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上面并无任何关于工抵房的标注。

我从看房到买房,全程都是在营销中心里完成的,为什么明明付了76万元,只给我66万元的发票?这个盖章的‘启德’到底是什么公司?开发商这样做是不是有偷税漏税的嫌疑?李女士说,由于自己的购房合同里少了10万元,如果房屋进行二次转卖,那差价的个税则需自己承担。事后,李女士通过她所在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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