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芒果都市」
今年9月底,韦女士在长沙雨花区五矿万境蓝山楼盘,以每套总价为28万元价格,认购了两套房屋,当天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两万元定金。
结果不到两个月,开发商却变卦,原认购的房屋每套需涨价5万多元。而遭遇该情况的不止韦女士一人,她们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毫无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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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协议交定金
不满两月售楼部告知“卖不了”
要求加价5万多元
购房者质疑毫无“契约精神”
9月30日,韦女士在和开发商分别签订了两份认购协议,认购了两套43平公寓房,协议中明确约定,两套公寓房的定价分别为元和元每平。
房:元/平方米
房:元/平方米
在缴纳了2万元定金后,韦女士回家等待签订购房合同的过程中,突然收到了销售的一则信息称,原认购的房屋涨价了,平均每套涨幅5万多元。
记者:为什么才时隔一个多月就涨价了呢
韦女士:当时说10楼和11楼是拿来跟供货商做抵押货款的,认购价格是批下来了的,要我们来买,最后又说集团不同意。
面对突然涨价,韦女士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毫无“契约精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韦女士以外,购买了68栋公寓房的另两位购房者,也同意收到了涨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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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购房源特享价格需总部审批
购房者签订承诺书
审批未通过退还房款
购房者们认为,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缴纳了定金,也就意味着锁定房源及购房的价格,对方突然的加价行为令她们难以接受。
但售楼部负责人却称,由于该房源属特购房源,需要总部审批,前期购房者也是知情。目前,按照约定,公司方可以退还购房者缴纳的购房定金。
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三位购房者购买的房源属开发商供应商特购房源,所以当时的定价比市场价低,但对于这特享价格需报开发商总部审批。
在这份由购房者李女士签订承诺书显示,如果该价格未获审批通过,开发商需全额退回本人交付的房款定金。
购房者们表示,她们并不否认这份承诺书的存在,但因当时太过于信任楼盘销售。
目前,售楼部负责人表示,按照承诺约定,公司方将退还购房者缴纳的购房定金。
律师提醒:
签订任何书面文件
应仔细阅读条款内容
律师表示,消费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订任何书面文件时,需要全面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否则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违背约定。
编辑、剪辑
早鱼
审核
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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