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法官的一些双标行为惹怒了很多人。比如,废青污染中国国徽,损毁中国国旗,香港的法官竟然迅速把这些暴徒给放了,只象征性的要了港币的保释金。而有一个内地人跑去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大门口,喷涂“中国必胜”的字样(并没涂成),此人迅速被指控刑事损坏罪,被判4周监禁。
你简单一对比就发现问题了:
侮辱国徽国旗——3日作案,2周后才被捕,第二天就保释/释放。
喷涂美领馆——18日“试图”喷涂,2日后罪成,迅速判监禁1个月。
对本地暴徒执法就宽,对内地爱国者执法就严,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网上早就有人说过原因了,因为香港的法官都是外国人。比如,判内地爱国人士4周监禁的法官名叫BinaChainrai,是个印度人。
年香港终审法院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其中仅有2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双重国籍或他国国籍,虽然他们都起了一个中文名字。在一片中国的领土上,司法的审判权却掌握在外国人的手里,你就不要指望他会把屁股坐正了。对他来说,他肯定不会爱中国,因为他都不是中国人,他爱的也是自己的母国。
有意思的是,香港的法官一直以来就是这样的,他们很好的维持了殖民地的传统。鲁迅曾经去过三次香港,在《而已集》中有一篇文章叫《略谈香港》,其中鲁迅谈过三件事。
1,有个中国人叫陈某,被控偷了别人一条布裤子,他就被英国法官判藤条抽打12下。
2,有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国人,自述被冤枉了,向英国法官申辩,最后闹到法官都无话可说了,但还是判中国人输。最后英国法官直截了当的说:“总之是你错的:因为我说你错!”
3,携带中文书籍的时候需要很小心,因为动不动就会被指控你携带危险文件,而法官是英国人又看不懂中文,所以审判之前要先翻译成英文,什么时候能翻译完谁也不知道,所以你就要一直坐在牢里等着。
现在香港的法律界和当年似乎也没多大区别,法官还是一样的双标,貌似法律界和殖民地时期完全一样。但我今天想谈的是另一个话题,为什么这些法官要戴一个奇怪的假发套cosplay成卷毛狗的样子呢?
在电视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法官脑袋上都带着奇怪的头套,似乎不同等级的法官头套的长度还不一样,貌似这都是英国传统,那么英国法官为什么要戴假发套?
这故事说起来就话长了,我们还要从哥伦布发现美洲说起,哥伦布从美洲回来之后,水手就接连染上怪病,现在我们知道了,这种怪病就是梅*。此后梅*开始在欧洲肆虐。
梅*是花柳病,这东西是不分贵贱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年纪轻轻就染上了梅*,由于没有抗生素,所以这种病在当时就是绝症,但染上之后也不会立刻就要你命,只是慢慢折磨你。梅*患者有各种症状,包括皮疹、失明、精神分裂、痴呆等等,其中还有一个比较直观的症状,就是斑片状脱发(也叫*剃头)。患者早上起来之后会发现,大片大片的头发都不规则脱落了,看上去就是个瘌痢头,很丑。
路易十四是很爱美的人,弄成了秃头这个不能忍啊,而且年纪轻轻就掉光了头发,有损皇家威严。于是他就找了几十个最好的假发技师,制作了几十种假发套,每天换着带。
高跟鞋,紧身裤,假发套,都是从男人开始的英国国王查理二世有个绰号叫快活王,因为他一生放荡不羁爱淫荡,所以也染上了梅*,当时治疗梅*的方法是用汞蒸气做香薰,因为汞是有*的,可以*死梅*螺旋体,但汞也会造成汞中*,所以他的头发也掉光了。于是他也开始制作各种不同的假发天天换着戴。
英法两国的国王都热衷于戴假发,很快这股风气就开始在上流社会蔓延起来,戴假发就变成了一种时尚。到后来假发越搞越复杂,越弄越贵,就变成了一种奢侈品。
当时英国刚刚结束内战,议会中一派人留短发,另一派人留长发,以示区别。这时候法官就戴上假发避免显示自己的*治倾向,久而久之,这种做法就变成了传统。后来,虽然上下流社会都不再戴假发,但在法庭还是把假发保留了下来。
我认为,香港的法官没有必要再戴假发了,因为这是殖民地的习惯,你都已经回归祖国了,为什么还要保留原宗主国的糟粕?很没道理。而且这个习惯的起源又那么龌龊,看到这些假发,就让人想起得了梅*性秃头。戴个假发,弄成卷毛狗的样子真是可笑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