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房价水涨船高,不仅仅是新房的价格屡创新高,二手房也依靠着他自身更好的地理位置不断增值。新房和二手房相比之下,不仅价格较为便宜,而且地理位置更加靠近与市中心,所以有很多置业的朋友会选择二手房。但是购房二手房时就是与业主自己签订购房合同了,与和专业的开发商签合同相比,签订二手购房合同存在的风险更大。在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切要当心无效合同。为此小编特意归纳了一些无效合同的情况,希望各位在购房时要多留意。
(一)房产地权分开出卖
房产地权分开出售很好理解,就是卖方在售房时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给了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了房屋的所有权却没有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农村,由于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是土地的附属物,具有不可分离性,所以在出售房屋时也需要同时转让房屋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否则买方就有权提出这份买卖合同无效。
(二)非产权本人出售或为经得所有产权共有人同意
出售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该房屋有多位所有权共有人,则必须征得所有产权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售。在购买二手房时,尤其要注意是否具有多位产权共有人,需要卖方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否则这份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
(三)产权未登记过户
房屋合同正式生效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还未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便是卖方已经收了房款,买方已经入住到房屋,这份购房合同依旧是无效的。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
相信很多售房者其实并不知道,在出售房屋时,产权共有人拥有优先购买权,不仅如此,如果先前房屋是出租的,那么还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而承租人也同样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五)房屋欺诈
买卖房屋双方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的私有房屋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合同生效后,双方不能因为价格原因反悔,必须按期交付房屋和房款。但是如果发现出售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隐瞒了一些有关房屋信息的事情比如上曾是凶宅这类的,买方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