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5月20日起,上海市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首批两城市为苏州市吴江区及嘉兴市嘉善县。
试点业务明确,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无自有住房,于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可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房贷。(澎湃新闻)-05-:00:00:上海试点公积金异地还房贷/enpproperty本文来源: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