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
驻马店市财*局发布了
关于驻马店市商品房契税
缴纳*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经济压力,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经市*府研究同意,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府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在年10月17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
在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策。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驻*办〔〕38号),已享受购房补贴*策的,不再享受本次契税补贴*策。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已享受本契税补贴*策的,购房人(纳税人)申请办理退房(退税)手续时,必须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后,再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再享受优惠*策。
三、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四、契税缴纳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自助办理
购房人本人通过手机登录“河南税务”APP,注册成功后申报缴纳契税,或者通过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缴纳契税。
(二)集中代办
可集中代办契税业务的小区,购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到售楼部,以小区、楼盘为单位,由开发商工作人员现场协助购房者,使用购房人本人手机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APP”或通过开发商登录电子税务局辅导办税,购房人手机扫码缴纳契税(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