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大家个问题:
如果婚前公婆掏钱全款买房,房子还写在你的名下,你愿不愿意?
估计看到这个问题,很多姑娘的想法都是:这种天上掉馅饼,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大好事,还用得着考虑?大冤种才会不愿意。
这种“大好事”还真让一位姑娘碰上了,但这姑娘竟然“凡尔赛”地在网上求助:
乍一看这事真是不简单,但是我又琢磨不出究竟哪里不对,还好有位知乎答主帮大家仔细捋了捋这里面的阴谋:
1、房子虽然写在你的名下,但是这套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是男方父母,他们可以随时通过转账记录或银行流水追回这笔钱。
2、男方想用你名下这套房,再去抵押贷款万,买第二套房,这万的债务和产生的利息会一分不少都落在你头上。
但是这第二套房,人家可没说写你的名字,而且也根本就写不了你的名字。
为什么?
银行明确规定抵押房屋的贷款,不能用于购房。
那么,想买第二套房要怎么操作呢?
就只能把万贷款做资金截流,也就是取出现金给男方,他们再拿着钱去买第二套房。
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你根本就证明不了,买第二套房的这万是你提供的。
哪怕你艰难曲折地证明了这万是你的,你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因为这同时也证明了,你用房屋抵押的贷款去买房了,违约记录对你的影响是很大的。
这第二套房,才是实打实的全款房,但是房不是你的,欠的债却是你的。
3、咱们再来说说这欠款和利息的问题。
抵押贷的利息很多在6%—7%,咱们假设只贷10年,那么最少也要还多万的利息,单单利息就已经超过本金万的一半了,再加上装修贷和装修贷利息,咱就算50万,这些加起来,你就欠了至少万。
如果你和男方感情破裂,男方要把买第一套房的万追溯回去,那你身上就得背上万的欠款。
最可怕的是,这些贷款都是在婚前进行的,会完完全全压在了你一个人身上。
而男方,只有收益,没有损失。以后要是闹离婚,男方不仅能全额要回那万,还能免费得到一套万的房子。
别觉得我在夸大其词,也别觉得我太腹黑。
现实中就有活生生的案例啊。
大家还记得前一阵闹得沸沸扬扬的“儿媳实名举报前婆婆”事件吗?
里面的前婆婆,和男方的操作是一模一样。
婆婆看中了一套房子,就让儿媳和儿子假离婚,用儿媳的名义买房、买车位,还花了一百多万装修。
一顿操作下来要投入万,前婆婆用儿媳名义从银行贷了万。
剩下的多万,名义上是婆婆支付的,实际上她把儿媳的几十万的嫁妆也贴了进去。
过了3年,房子贬值了,现在只值多万。
婆婆一看这情况,马上就翻脸不认账了,她要把贬值的房子甩给儿媳,让儿媳独自偿还银行欠款,还要追回自己的多万。
这还不算完,这家人竟然还偷偷更换了离婚协议,把条款变更成:女方抚养孩子、男方不承担抚养费、财产已分割完毕。
更可怕的是,法庭审理的结果是:前儿媳败诉,需要归还前婆婆万欠款。
前婆婆执意要拍卖房产,但现在房子只值万,就算拍卖也不足以支付欠款,儿媳会变成失信人。
这下假离婚成了真离婚,儿媳不但净身出户,还要倒贴几百万。
不但如此,儿媳还留不住自己的孩子,因为前婆婆下一步肯定就是以儿媳失信、没有经济能力为由,要回孙子的抚养权!
最后,儿媳只能沦为没钱、没名、没家,也没孩子的可怜人。
我时常在想,婚姻到底是什么?
难道只是你死我活的较量,或者你来我往的算计?
可这样的伴侣,又怎能相互搀扶,相伴一生呢?
希望所有在感情或婚姻中“投机取巧”的人都能明白一句话:
带着计算器,不断算计的人,不论男女,都不会有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