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市场火热不减,相关的交易纠纷日趋增多,究其原因,多因为交易中忽视一些细节,可能是经验不足,也可能是轻心大意。要避免这些不必要的诉争,保证房屋交易顺利进行,交易双方都要谨慎再谨慎。往往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够不够资格买房?购房资质审核是很重要的一项。
。因而,了解本地区的“限购*策”,对买房人要具备怎样的身份条件做到心中有数,便可以在签订合同前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交易洽谈。
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核项目
1.网上预签
购房人在认真阅读相关限购*策后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可先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中输入合同文本来预签,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来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户口簿、《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境外个人购房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还要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后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购房资格查询是否收费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下面以北京为例,做简要介绍
1、根据购房人的户籍不同,分别对其规定了购房条件:
(1)京籍家庭:已婚无房的,可购两套;单身无房的,可购一套;若在通州购房,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京籍无房;
已有一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
已有一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
(2)非京籍:在京无房且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者个税,可购一套;若在通州购房,还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
(3)港澳台侨家庭: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可购一套。
(4)外籍家庭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
据此,卖房人首先可以通过查验上述所需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初步审核。
2、住建部门规定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为:
服务窗口收取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住建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联网审核
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进行最终审核
实践中,经过上述初审阶段审查,住建部门会给出审核通过与否的结果,这个结果在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站上即可查询。据此,卖房人在在交易中,可通过官方查询的审核结果来进一步确认购房人是否具备购房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