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打算在一个城市买房,你首先需要询问自己的是,你在这个城市具有购房资格吗?如果你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那么你一定要谨慎买房。虽然说房地产调控*策重点从过去的“限购”、“限贷”已经切换到现在的“两集中”、“三条红线”,但是,“限购”*策却是一直没有松动过。全国各地城市的限购*策可以说各不相同。比如上海,户口不在上海的购房人,必须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至少5年才具有购房资格;户口在上海的购房人,如果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了,就不能再买房了。又比如杭州,户口不在杭州的购房人,在买房前三年内,必须在杭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户口在杭州的购房人,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等等。因此,在你打算在一个城市买房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这个城市对于户籍人士和非户籍人士的限购*策是什么,以便你能够清楚的了解,根据自己的情况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那么,如果你不具有购房资格,买房可能带来的风险是什么呢?第一、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不了。第二、如果你是按揭贷款客户,如果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不了,那么你的按揭贷款也做不了,结果是你需要用自有资金来补交房款(金额等于按揭贷款金额),否则,你就需要缴纳高额违约金。当你逾期缴纳房款超90日,开发商和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你可能会承担高达购房款总额20%的违约金。举个例子。你在上海买个房子,购房款是万元,其中,首付款万,按揭贷款万。因为你不具有购房资格,银行做不了按揭,因此,按揭贷款万你需要以自有资金缴纳给开发商。如果你逾期缴纳,每日需向开发商承担应缴未缴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即元/日);如果你逾期超过90天,开发商和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你需向开发商承担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即万元)。第三、最为重要的是,即使你全款缴纳了房价款,但因为你不具有购房资格,你购买的房子《不动产登记证》就办理不了,也就是说,你购买的房子只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而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无法有效对抗第三人。又举个例子。如果因为你不具有购房资格,办不了产权证。这时,开发商将你的房子又卖给了第三人,且办理了产权证并入住了,你还真拿第三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够去跟开发商打官司争取违约金了。